“驾照自学自考有望获突破”的消息一时间在网络上卷起了千层浪。有人称赞,更有人担忧安全问题,事实上,笔者以为,对于这种说法,我们还需理性解读。学车本是件危险的事情,整个过程涉及公共安全。对于纯粹的“自学”,不仅将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,也更不被现行法所容忍。
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,如果学员能够有途径使用合法场所,并且能够找到合法的教练车、教练员,那么相对于统一由驾校安排培训,这也未尝不是一种“自学驾照”。然而,在只有驾校有教练车和教练员、指定路线使用权的现实语境中,公民自学驾照的权利也就失去了逻辑前提。
因此,要改革突破“驾照自学自考”,这显然并不是指学员自己随便拿辆车,找个场地进行自学,而是要打破驾校在驾照学习考试中的天然垄断权,给公民更多的选择权。当然,这种权利也须以合法、安全为前提。理论上说起来简单,可是放到实践中,“驾照自学自考”的权利要走向现实又谈何容易。
所有改革都须立法先行。立法需要先行赋予公民租用相关场地的权利,界定哪些人员、哪些车辆能够有资格成为“驾考培训个体户”,而在实践中,还须保障公民能够租用到相关场地,相关人员能够有能力保障培训安全,同时,相关成本还须低于驾校,否则该行业也将深陷生存窘境。
总体说来,笔者以为,所谓改革突破“驾照自学自考”的提法,或许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美,不仅将面对法律桎梏,更将面临实践困境,有关部门与其将改革驾考培训的着眼点集中于此,倒不如放在驾校准入民间化、相关场地公益化、学车成本透明化、驾校管理严格化上,这些问题才是保障学员权利的当务之急,更是公民驾考红利真正所在。舒锐